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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供热11月5日启动!全市系统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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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供热11月5日启动!全市系统准备就绪,专项检查保障民生供暖 为期5天的热态试运行过后,全市供热系统做好了准备,11月1日起,大连市供热企业都要进入开栓供热阶段,11月5日起正式供热。供热是重要民生工程,关乎群众冷暖,市委、市政府很重视,11月1日前专项检查组已深入供热企业,检查大连市供热准备情况 。 10月30日,有一行人,其中包括市住建局局长孙刚,去到了华能大连电厂,之后又前往国华供热,实地做了检查,检查的是冬季供热准备工作 。检查组对设备检修调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对煤炭储备情况,也进行了详细了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同样进行了详细了解,并且提出要增强服务意识,要做好暖心服务,要加强基层治理,各地区管理部门、街道、社区以及供热企业,需将供暖服务推进到小区,达成未诉先办;要做好统筹调度,各地区管理部门要开展“穿透式、预判式”管理,重点留意上年度“红黑榜”内投诉集中的区域和企业,做好今年新建和维修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工作,保障稳定运行。 在经历前期热态试运行之后,大连市供热企业要不间断持续优化智慧供热调度系统,以此提升精准供热能力;与此同时,要使“线上 + 线下”双报修渠道保持畅通无阻,从而让居民在碰到供热问题之际能够迅速进行联系并且及时得以解决,以此去确保全市人民能够温暖过冬。市住建局做出提醒,当用户遭遇供热问题之时,可以径直拨打所属供热企业所公布的热线电话,进而高效地解决供热问题,供热企业会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并反馈。要是问题未能及时被解决,那么可以拨打供热企业所在区供热管理部门所公布的热线电话,由属地供热管理部门进行督办。 热点问答 ①问:我家暖气漏水怎么办? 答:要是室内存在控制阀,那就得马上关闭控制阀或者分水器阀门,并且尽快去联系供热企业让其入户进行维修;要是室内不存在控制阀,那就得立刻去联系企业的维修人员,让其上门来做止漏维修。 ②问:暖气漏水抢修过程中造成损失怎么办? 图片 答:要是供热单位工作人员于抢修进程当中致使了用户财产遭受损失,那么供热单位理所应当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倘若因为用户自身的缘故造成了损失,那就得由用户来承担责任。 ③问:冬季室温不达标怎么办? 答,按照《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五条,若用户发觉室内温度比本条例所规定的最低温度低,又或者比合同约定的温度低,那么用户能够要求供热单位进行测温。供热单位在自被告知之时起,需在十二小时内前往现场进行测温。当供热单位对于未达标温度不存在异议时,就应当马上采取改进措施。 ④问:如何退供暖费? 答:要是供热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自被告知那个时候开始,超过了二十四小时温度仍然没有达到标准,那么供热单位应当从被告知的那一日起,一直到测温达到标准的那一日为止,按照每一天向用户退还日标准热费两倍的热费,而且退还热费的总额不会超过用户当期所交纳的热费 。 ⑤问:可不可以自行放暖气里的水? 答:不可以。随意放水,会破坏稳定的水压。若不能及时补水,就会使空气进入系统形成气阻,进而导致局部甚至大部分居民散热器出现不热现象。随意放水,会导致供热管道缺水。要是不能及时补水,将致使供热管网系统压力失衡,导致局部或整体供热系统不能稳定供热。 ⑥问:还有哪些行为不可以做? 图片 答:未经许可改动室内供热设施,致使供热质量受影响;私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随意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以及铅封、计量器具等;排放并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未经允许扩大供热面积;妨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开展改造、维护、管理。 ⑦问:采暖费哪天截止? 答:按照《关于降低主城区供暖价格的通知》(大发改办字【2015】638号)当中的规定,采暖费缴费的期限是,从每年5月15日开始起算,一直到11月4日结束 。 ⑧问:逾期忘交采暖费怎么办? 答:对于未分户的用户,若因自身缘由无法停止供热,那么由用户补交用热费用,并且应当依照供热用热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对于已分户的用户,其已分户的房屋,倘若用户逾期没有办理停供手续,到了交费截止日也没有交纳采暖费,供热单位应继续供热至11月15日。要是用户依旧未交费就应停止供热,在此期间所产生的采暖费由用户来承担。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